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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三十首老歌观看,西红柿替代大闸蟹送检?河南一检测机构被指长期出具虚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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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 检测样品本应是大闸蟹、淡水虾,可业务人员送到实验室的却是西红柿、黄瓜。"11 月 26 日,曾任职河南中测技术检验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测)的崔女士向新京报记者反映,河南中测承揽多地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及商品质量抽检 " 业务,长期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包括替换样品、伪造或修改数据、按领导要求出具合格报告等。

26 日,河南中测负责人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此事介入调查,公司有无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以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他不便作出回应。郑州市高新区沟赵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目前已对河南中测立案调查,案件具体情况暂不便透露。

▲ 7 月份,河南中测实验室收样人员统计的送检样品与实际样品不符情况的表格。受访者供图

实验室负责人举报机构伪造检测数据,采样人员替换检测样品

今年 10 月份之前,崔女士是河南中测的实验室负责人。

她提供的一张河南中测检验服务部工作人员的周报截图显示,该工作人员在 2024 年 11 月的周报中提到," 农村局的加急一点,不顾及实验室,三大批样,只跑了一批,其他都是 P 的图。" 此外,2025 年的一份周报截图中,该工作人员再次提到,样品太多,仪器跑不完,部分图谱是 P 的。

崔女士解释,P 图谱,就是在未实际检测样品或者检测数据尚未得出的情况下,先出具报告,之后再伪造检测数据," 做到表面合规。"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另外两份不同业务人员于今年 10 月提交并审批通过的报告显示,两位业务员要求修改报告,理由分别是:" 领导要求按合格(出报告)"" 局里要求出合格(报告)"。

崔女士称,检测报告应当依据真实的检测结果出具,但实验室检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为设备仪器不足、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报告或者领导要求报告合格等各类原因,不得不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或者修改检测结果。

除此之外,河南中测还存在采样人员替换检测样品的情况。

崔女士举例称,今年 7 月份,采样人员将山西某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抽检的大闸蟹、梭子蟹、冻虾等水产品送到实验室做检测,可收样人员拆开包装,发现里面装的是西红柿、黄瓜等当季的果蔬," 像这种情况,实验室根本就没法做检测。"

崔女士提供的她与河南中测山西分公司采样人员的聊天记录,以及实验室收样人员与河南中测抽检服务部人员的聊天记录,证实了其上述说法," 样品弄得有点随意。不行就走合格。"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崔女士解释称,是因为水产品的价格贵,而购买抽样产品的费用由业务员承担,为了节省开支,业务员替换了样品。

在崔女士看来,替换样品、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况且河南中测接的大部分业务都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崔女士称,自己虽然是实验室负责人,对这种情况也没有什么办法。" 大家都知道这样操作是违规、违法的,但是迫于客户、公司领导及管理制度的压力,还是频繁出具虚假报告。" 崔女士曾多次将相关问题反映给公司负责人,但未见改观。今年 10 月份,她从河南中测离职。

▲今年 10 月,河南中测业务人员提交的修改检测报告结论的审批。受访者供图

多位员工否认造假,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中测成立于 2015 年,总部位于郑州市高新区,是一家集食品、农产品、水质检测等于一体的检验检测机构。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自 2017 年至今,有约 800 条中标信息,多为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招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新京报记者与聊天记录、审批截图涉及的河南中测工作人员联系,多位员工否认了崔女士举报的问题,或表示已记不清楚当时的情况。

11 月 26 日,记者又联系了河南中测的法定代表人海国立。他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此事介入调查,在事实未查清楚之前,不便接受采访。海国立解释,崔女士在离职前是实验室的负责人,她在发现问题时,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也有待进一步考证。

11 月 27 日,郑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事回应记者称,自接到举报人关于河南中测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实名举报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核查,目前已立案开展调查,因涉及报告需要逐一核查,涉及实验数据需要对比甄别,工作量大,专业要求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定程序积极办理。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报告的,或者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出具检测报告,均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检验检测弄虚作假方面,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部分检测机构因出具虚假报告被撤销资质。

今年 8 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 10 份以上,或者在儿童用品、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公共安全的重点领域出具虚假报告 2 份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对情节严重情形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对在食品检验、医疗器械检验等特定领域出具虚假报告的机构,一经查实,无论情节轻重,均应依法撤销、吊销或取消其检验检测资质、资格或证书,并在处以罚款时适用从重处罚原则。